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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通信地址:郑州市桐柏南路19号
邮政编码:450006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标号”四组代码构成。
4、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3、郑州市农业局农村经济发展相关政策 7、人事任免事项 8、郑州市农业局重要会议信息发布
9、郑州市农业局农村经济工作动态 11、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2、日常具体工作中需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郑州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郑州市农业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 .sdnw. gov.cn )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郑州市农业局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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