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项目:
    男子篮球,男、女乒乓球,男、女拔河,中国象棋,男、女农事竞赛(50米搬重、50米提水、50米挑粮、4×100米抗洪搬沙包),武术,秧歌(含腰鼓),广播体操,舞龙舞狮等九项。

活动内容

日   期

地   点
开幕式   11月6日15:00 航海体育场
乒乓球   11月7-11日 市体育场乒乓球训练馆
广播操   11月8日 市体育馆
秧歌   11月9日 市体育馆
中国象棋   11月8-10日 郑州棋牌俱乐部
武术   11月10日 市体育馆
拔河   11月9-10日 省工人文化宫体育中心
篮球   11月7-11日 市体校综合训练馆
农事竞赛   11月10日 市体育场
舞龙舞狮盘鼓   11月7日 市体育场
闭幕式   11月11日16:00 市体育场

    二、竞赛办法:
    (一)各项比赛执行(参照)全国各单项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各项比赛采取集中与先期分散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统一选派,仲裁委员会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三、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参赛单位(或个人)不足八名(含八名)减一录取,计分从高分计起,对获得前三名者分别颁发金、银、铜牌。
    (二)广播体操、秧歌、舞龙舞狮设一、二、三等奖,分别按15、10、5计分,3、2、1计金牌。
    (三)团体(篮球、拔河等)录取前八名,按所得名次加倍计分。
    (四)金牌总数、团体总分:
        设县(市)区组金牌总数、团体总分奖,以各县(市)、区参赛获得的金牌、成绩之和计算名次,分别奖励前六名。
        设乡镇组团体总分、金牌总数奖,以各乡镇队参赛获得的金牌、成绩之和计算名次,分别奖励前八名。
        设农业龙头企业团体总分、金牌总数奖,以各龙头企业对参赛获得的金牌、成绩之和计算名次,分别奖励前六名。
    (五)设优秀组织奖。对领导重视,参赛人员多,项目广,比赛中无弄虚作假、违犯体育道德风尚现象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裁判及仲裁委员会:
    (一) 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统一选派。
    (二) 仲裁委员会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乒乓球 广播操 秧   歌

                中国象棋 武   术 拔   河

                篮   球 农事竞赛 舞龙舞狮盘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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